《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将于今起正式施行。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罗玉宏表示,《条例》的亮点在于,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和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模式。确立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动态调整 服务质量差,收费标准就低
什么是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罗玉宏解释,是根据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服务质量,确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质量好的,收费标准就高;质量差的,收费标准就低,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从去年12月开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对全省50余个高速公路项目开展了服务质量评价试行工作,及时督促营运公司整改高速公路服务等方面问题,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在,我们将这一机制的创新固化为法律规定。今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调整。”
● 保障安全 高速公路30米内,禁止设广告牌
为保障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保护沿线环境,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非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的规定,今起实施的《条例》中还规定,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标牌应当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且经批准设置的非交通标志标牌不得遮挡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规定禁止设置广告牌等非交通标志标牌,以保护高速公路的平稳运行。
什么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呢?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何清华介绍,高速公路用地涉及两个概念,一个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另一个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高速公路用地,通常是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具体范围根据建设用地征地确定;另一个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水平距离30米,互通式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两侧封闭区向外水平距离50米的范围是建筑控制区。”
● 动态收费相关规定
《条例》规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当根据高速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建设质量等因素计算,还要根据道路技术状况、运营服务质量等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