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曾引起媒体关注的“天价拖车费事件”如今有了新进展。一起货车相撞事故,仅8公里的路程,当事司机被救援公司索要12.87万元的拖车费用,面对这笔天价拖车费,王允礼拒绝支付,为了讨要费用,负责救援的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货车所属的北京荣通宏祥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费用。昨天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 事件回顾
2015年10月23日,王允礼驾驶的货车行至杏石口附近时,与一辆直行大货车相撞,现场交警判他全责并协调从一家救援公司叫了拖车。
救援公司称,在接到交警的调配任务后,先后共计派出救援车3辆、200吨吊车1辆、75吨吊车1辆、挖掘机1部、货车5部、高低板车1辆、人员12人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救援、托运等。由于事故发生于凌晨,交警要求公司必须在早高峰前清理完毕,所以需要大量救援车辆和救援人员。此外,由于事故车受损严重,在托运过程中还发生一起残骸掉落事件,随即其公司又增派了一辆75吨吊车,将事故车重新装载、起吊并运走。
最终,这次救援费用共计12.87万元,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这笔费用。
● 车主拒付 称对方重复计费
昨天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对于救援公司的起诉,被告公司表示不能接受。被告称,在被通知支付12万多元的救援费后,公司与交警队共同调取了事故现场南侧加油站案发时的监控录像。“从录像中可以看见,原告并没有派出收费项目中所列的200吨的吊车,只有一个人在现场指挥救援人员,而且对两辆货车施救的,都是同一批救援车。”被告称,公司还要求原告提供参与救援的车辆和人员情况,可原告一直没有提供。因此被告认为,救援公司存在重复计费问题。
对于被告的说法,原告当庭提交了施救确认单、调度工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表明原告确实派出了相应的车辆和人员到场参与救援。不过被告对于这些证据却不认同,“这些表格的填写时间根本没有办法核实,另外照片的时间也不相符。”
被告称,本次事故发生在深夜,而部分照片是白天拍摄的,这些照片均无法证明这些车辆实际参与了救援。庭审中,被告也向法庭提交了多组证据,想以此证明原告开出高达12万余元的施救费不合理。“发生事故的两车重量一共才50吨,用200吨吊车是否有必要?而据我们了解,在其他拖车公司,处理这种事故只要2万左右就差不多了。”
对此,原告一方面表示被告所说其他公司的报价偏低,并不合理,另一方面,原告表示两辆货车上都是满载的砂石料,而且砂石料都是湿的,因此装满绝对超出了被告声称的核定载重量。
● 编后语:
近几年,“天价拖车费”字眼见诸报端,从事运输行业的卡友无不对这种“天价拖车费”的态度“义愤填膺”。被偷被罚、天价拖车、车毁人亡,这些以运输行业为生的货车司机生存空间更加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