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阶段对汽车的划分标准:载货卡车按承载吨位分为微型卡车、轻型卡车、中型卡车、重型卡车、超重型卡车。微型卡车:总质量小于1.8吨。轻型卡车:总质量为1.8-6吨。中型卡车:总质量是6-14吨。重型卡车:总质量为14-100吨。
由于微型卡车在购车过程中的购置税费等及使用过程中的营运管理费(月度\年度)、过路过桥费等,相对于轻型卡车来说低一些,售价也比轻卡低N多,另加身材“三围”也略小巧玲珑些,再辅以改装成各类专用车的车型较多,因此广受市场欢迎。这些年来,微型卡车为了能多拉货,抢占轻型卡车的市场份额,于是由后单轮衍生至后双轮,其车架、后桥及悬挂系统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与轻卡结构雷同。这些后双轮微型卡车最具代表的车型有北汽福田时代“驭菱”、长安“跨越王”、五征汽车“奥微”和绵阳金杯“西部牛仔”等。
这类后双轮微型卡车的车长、车宽、车高最大尺寸一般在5475 mm \1760 mm \2570 mm,轴距最大尺寸一般在2850 mm,最大整备质量一般在1675kg,技术上最大允许满载质量一般在3250 kg。发动机排量也不会超过2.0L。如果从轻型卡车与后双轮微型卡车的技术标准参数来比较的话,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毕竟价位是明摆着的,一份价钱一份货。
笔者在近年来的市场调研中发现,一旦用户购买了后双轮微型卡车后,在使用过程中,就不会按照说明书中的技术标准来执行了,平时拉上4-5吨也是稀松平常之事。虽然生产厂家在设计之时,就已经给其预留了超载系数,可是在实际运载中用户就不管这一套了,能多拉多装就穷装死拉,因承载性和多拉快跑永远是用户对货车的诉求。然而因超限超载引发的问题用户认为是质量问题,因此与销售方纠纷不断,生产车企也为之头疼不已。若打起官司来,厂家也无法拿出举证的事实来,而往往是以所谓的“弱势”群体的用户胜诉并赔偿损失。假若再因超限超载而引发车毁人亡的事故,生产厂家似乎也难脱干系。既然生产车企能研发和生产出这类车型出来,也理应负责此类普遍发生的问题。
福田时代驭菱后双轮双排座 时代驭菱V5后双轮总质量标识
笔者在对其市场调研中常听到用户报怨说,在超载了5吨以上,就拉不动了,车架发生扭曲变型和非独立后悬挂为钢板弹簧的有的就发生了断裂或脱钩,甚至产生车轮倾斜而与车架发生干涉磨擦……。因此,有部分用户要求生产厂家再多加一套副簧。有些用户是找到了路边店,自行换上了一副从轻卡上拆下来的旧钢板弹簧做为替代,继续超限超载而不顾生命安全。这些用户认为只拉了5-6吨货就拉不动了是因质量不好,而不认为这辆车的排量还不到2.0L,是“小马拉大车”,当然拉不动了。因超载造成钢板弹簧疲劳断裂是因质量不好造成的,这种歪理邪说整得生产厂家神经崩溃。
上述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因超限超载而引发的重大问题,并非质量引发的问题。不过笔者在近年来对微型卡车的市场与产品调研中发现,用户也提出了一些相对比较合理的建议值得我们微卡生产车企的关注与改进。如因后悬较长,加长货箱尺寸后,装载货物或行驶到崎岖山路时,就经常容易发生翘尾现象。既然车企在设计过程中预留了超载空间,那么就应当从市场实际出发,再相应加长轴矩,将后车桥向后移,这样重心后移后就更加平衡,也不会再发生翘尾现象了。
与此同时,略加强一些发动机动力、增加一片钢板弹簧和略增加车架厚度也是在合情合理的诉求中,再增加3000-5000元,用户在被访中也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既然各大微车生产厂家花巨资研发和生产出来了后双轮微卡,就应当和必须对其市场和产品负责,并且在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中,须始终要向准用户和用户强烈反复宣传超限超载的危险危害,切不可因车价低廉而不在乎不合理用车的危险危害,使对已对人不负责的行为一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