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乘员数不得超56人 行驶记录仪须具备卫星定位功能
校车新国标规定,专用校车应喷涂符合《校车标识》国标要求的专用校车外观标识。根据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校车标识》国标,校车标识应包括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校车标牌、校车停靠预告标志、校车停靠站点标志和校车停靠站标线。
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由校车标志、中文字符“校车”、中文字符“核载人数:××人”、校车编号和校车轮廓标识组成。
中文字符“校车”颜色为红色白边,字体为华文琥珀,字符“校”和“车”高为300毫米,宽为300毫米,白边宽为12毫米。中文字符“校车”位于车身前风窗玻璃下空白处中央,字符间距不大于校车宽度的五分之二。
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后,国家标准委4月11日发布《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小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该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