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底盘的装备 防火防静
对于爆器材运输车及危险品运输车来说,要将车辆发动机排气管应前置,并且应该安装排气火花熄灭器。安装在排气管尾端,对机动车废气进行冷却,从而避免熄灭废气内夹带的火花
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是安装在车辆底架上的,能将静电导入大地,使箱体始终处于零点位,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货厢内部应具有良好的感烟雾报警性能。当有烟雾发生时,应在3分钟内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驾驶室内置报警装置,报警声音强度100分贝以上。
导静电胶板
货厢底板上应铺设阻燃导静电胶板,并使用导静电粘接剂粘固,胶液涂抹均匀,胶板粘接平整,接口严密,缝隙尽量减小,并用粘接剂填充,并且胶板不应起皱或翘曲。
抗爆容器
抗爆容器宜装在后仓内。隔离墙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墙的夹层内应装入能吸收爆冲击波能量且不燃(或阻燃)的材料;安装抗爆容器时,泄爆孔的位置应避免与汽车底盘的重要零部件相对峙
通风窗、通风口
通风窗通过专用模具一次性压制成型,具有防雨、通风作用。而通气口安装在侧厢内壁板上与通风窗对应处,都是确保厢内空气流通。
警示标识
货箱外还应涂装安全告示、爆品菱形标示、危险指示灯、橙色爆字等表示,方便其他人员识别与发现。
防盗报警及箱体蒙皮
货厢内蒙皮材料应选用撞击不发生火花的阻燃材料,可采用有色金属材料或船用胶合板,船用胶合板内表面应涂防火涂料。货厢内外蒙皮之间的空隙应用阻燃隔热的材料填充,金属外蒙皮的外侧应喷涂浅色漆。另外门框上有防盗报警装置,确保厢内的安全。[1]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