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管局对成华区龙潭工业园“4.19”重大责任事故案情进行通报。根据市交警五分局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车驾驶员陈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目前已移送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肇事车辆所属公司彭州致远运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昨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19日16时32分,陈家驾驶川AM8973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号牌为川U1177挂“鲁岳”牌重型厢式半挂车,满载碎石沿华盛路行驶至距华盛路与航天路交叉路口约35米处,遇车牌号为川AC985的教练车,车内载有1名教练员和4名学员,在该处等待红灯。陈家驾车采取避让措施不及时与道路左侧中心绿化带发生碰撞,导致车辆侧翻,所载碎石将川AC985的教练车掩埋,造成教练车内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机构鉴定,肇事车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挂车货箱实际情况与该型号机动车整车公告登记不一致。经查,肇事车辆挂车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装载量。经市安监局初步认定,成华区龙潭工业园“4.19”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