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活跃在一些省界、县界的超限超载大货车,被视为流动的“不定时炸弹”,这些“疯狂的货车”给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然而,由于治超权限的制约,以及相邻地区的整治力度不一,边界地带的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屡禁不止。
要打破“不超没赚、越超越罚、屡罚屡超”的恶性循环,首先必须依靠各地的铁腕行动,出重拳加强源头治理,即货车发运时就要确保不超限超载。只有各地把自己的地盘管好了,才不会让超限超载车一路畅通跑到其他地区。
在查处超限超载货车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事、以罚代管”,而应该及时、就地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包括就地对超载货物强制转运、改型车辆强制恢复原貌等,尽可能地提高货车再次超限超载的成本。
除了路政部门以外,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对超限超载的高压态势,提前防范查处货车非法改型等行为,同时严厉打击阻碍执法、绕行钻空子等行为。
据了解,有些超限超载司机钻“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空子,故意跑到罚款较少的地区缴纳罚款,然后堂而皇之在罚款较高的地区行驶。这也反映了当前一些地区对超限超载车的整治和打击处于严重失衡的状况,从而产生了事实上的监管真空。
各地在实施铁腕整治的同时,必须打破这种失衡,同周边省份、周边区域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这就要求相邻省份的整治行动必须统一,整治力度必须一致,不能出现“一边紧、一边松”或“明紧暗松”的现象。
从长远来看,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当前货运市场不健康的状况,充分调动“有形的手”来引导市场回归合理竞争,规范市场行为,彻底打消货车司机超限超载的念头。
总之,对于跨界治超,无论是部门之间还是地方之间,都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地方乃至全国“一盘棋”的铁腕合力,才能让货车不能超载、不敢超载、不会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