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交规出台以来,很多人对其中的个别条例存在多多少的误读,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知道交规新政的某些条例是从他人口中听来,而缺乏求证也使得部分交规“蒙冤”,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为它们“洗刷冤情”。
● 当发生追尾时 责任一定是后车的吗?
先来说一个算是比较热的误读条例,因为最近有一条“羊癫疯”玛莎拉蒂司机超车不成反被撞的新闻,关于玛莎拉蒂车主的“病症”及事故引人深思的部分我们姑且不谈,上课就讲课堂内容,传统思维中我们很多都认为追尾是后车责任,而像这样的转弯车辆被被直行车辆追尾或发生碰撞等事故时,是由前车承担事故责任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 临牌和正式牌一样 使用不当也会受罚
很多车主在使用临牌期间都胆子贼大,因为临牌无法受罚,实际上,临牌和正式牌一样都是交规下的“猎物”,并无特权,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一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在交通违法这方面,无论是否临牌都应该避免违规驾驶,否则一样会被罚的哟。重点是,不按交通法规行驶的背后不是处不处罚的问题,而是一个交通安全的问题,因此退一万步说你有特权,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 超速驾驶记6分? 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超速驾驶公安部有严格的记分规定: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会被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将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将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