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往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将升级为犯罪。
近几日,我市交警部门先后深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客运站和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将印制的宣传资料向广大驾驶人、市民派发,着重宣传与广大交通参与人息息相关的刑法条款。
当心违法变犯罪11月1日就要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涉及到交通行驶方面的有哪些呢?记者就此向交警部门进行了了解。
据交警部门介绍,新刑法修正案涉及到的相关交通违法犯罪的条款主要包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考驾照(证)难,这是不少人的感叹,为此,有人想方设法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驾照(证),如今可得要当心了!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交警部门还特别提醒,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第一款对暴力袭警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也就是说,遇到交警执法时,如果暴力袭击交警,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强新规宣传《刑法修正案(九)》即将实施,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未雨绸缪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二大队民警分别前往辖区的东郊危化品运输企业和西河客运站开展新刑法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召集企业司机座谈,向乘客派发宣传资料。
西河客运站负责人表示,及时向客运部门和乘客宣传新刑法修正案,非常有必要,作为客运部门也要加强对司机的安全培训,借助一些高科技手段,比如车载GPS以及车载视频监控等,从源头上杜绝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
不碰“高压线”,不当“典型人”从11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依法强化对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此,交警部门表示:对涉制作使用假证、驾驶证考试作弊、发布虚假交通管理信息、妨碍交警执法等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严格执行新刑法。请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把新刑法和交通法规熟记于心,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千万不要“喝”违反新规的“头啖汤”,不要以身试法,碰法规“高压线”,更不要去当交通违法犯罪的“典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