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资料性附录)
装备防抱制动系统的车辆的试验规程
E.1 总则
汽车生产厂家应提供试验车辆的详细资料(含协调性计算)并声明防抱系统的类型。
试验应按附录D的要求选择低附着系数路面,并将规定信息的详细情况上报技术部门。
本试验规程应在0型试验全部完成以后,I型和II型试验之前进行。
注:下文中,“全力”是指GB 12676-1999第5章规定的车型的最大控制力;如果要求使防抱系统工作,可采用更大的力。
E.2 测量仪器
E.2.1 轮速/车速测量装置(精度不低于1%)、减速度测量测量仪器(精度不低于5%)和数据处理记录仪。
E.2.2 踏板力传感器(精度不低于2%)、管路压力传感器(精度不低于2%)、压力调节装置(精度不低于2%)及温度计(精度不低于5%)。
5.2.4 在测量k值时,在连接每个车轮的管路中,需要装用可调压力的限压阀(精度不低于2%)。
E.3 试验条件
E.3.1 试验场地和气候条件分别按GB 12676-1999中6.1和6.2的规定。
E.3.2 路面类型如下:
附着系数小于或等于0.3的低附着系数路面;
附着系数约为0.8的高附着系数路面;
对开路面:
对接路面。
E.4 试验准备
E.4.1 核对汽车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确认防抱系统的类型。
E.4.2 车辆装载按GB 12676-1999中6.3的规定。
E.4.3 车辆准备按GB 12676-1999中6.4的规定。
E.4.4 确认车辆已经安装第E.2章规定的试验仪器并进行了标定。
E.5 通用检查
E.5.1 报警装置检查
E.5.1.1 检查安装了5.1.1规定的专门的黄色报警信号装置,该信号即使在白天也清晰可见,当防抱系统失效时,应向驾驶员报警。
E.5.1.2 当车辆静止、防抱系统通电时,报警信号点亮。系统自检,若不存在故障,报警信号熄灭。在检查过程中,电控的气压调节阀应至少循环一次。
E.5.1.3 对在静态条件下无法检测到的传感器异常,应在车速超过
E.5.1.4 对装备防抱系统并允许挂接装备防抱系统的挂车的机动车辆(M1和N1类车辆除外),还应确认为挂车防抱系统单独安装了一个光报警信号,并按E.5.1.1、E.5.1.2、E.5.1.3进行检查。当与没有安装防抱系统的挂车挂接或没有挂接挂车时,报警信号不点亮。该功能应是自动的。
E.5.2 依次断开电源、传感器和控制器的电路,使防抱系统不工作,检查车辆仍能满足行车制动传能装置的部件失效时所规定的制动效能;对于挂车,则检查剩余制动效能能达到该类挂车满载时行车制动规定性能的80%。
E.5.3 按GB/T17619的规定验证防抱系统魄工作受磁场或电场的不利影响时应能正常工作。对装有防抱系统的车辆在进行骚扰试验时应符合GB 18655的要求。
E.5.4 防抱系统的控制模式检查
对N2和N3类越野车以外的车辆,检查防抱系统的控制模式不能用手动装置来切断或改变。
如果N2和N3类越野车装备该类装置,则应进行下列检查:
E.5.4.1 切断或改变防抱系统的控制模式,车辆仍能满足GB 12676-1999附录A的全部有关要求。
E.5.4.2 防抱系统控制模式被切断或改变时,以5.1.1规定的黄色报警信号报警;
E.5.4.3 先将点火开关置于"OFF"(停止)位置,当点火开关重新置于"ON"(运转)位置上时,检查防抱系统能自动接入或回到行驶模式。
E.6 机动车辆试验
E.6.1 空载试验
E.6.1.1 对附着系数路面上附着系数利用率的测定
附着系统利用率ε应在附着系数等于或小于0.3的路面上进行测定。
注:在这样的路面普通适用之前,磨损到限值的轮胎及附着系数高达0.4时,可由技术部门斟酌决定,并记录实际值、轮胎型号及路面情况。
试验时制动器温度应低于
如果急促全力制动时不能产生循环,则控制力可增加到1000N。如果超过1000N还不足以使系统循环,则省略本项试验。对气制动系统,进行本项试验时,气压不应超过厂定最大供气压力。
E.6.1.1.1 对装有1.2类防护系统的车辆,全部车轮制动,测定最大制动强度zAL;对装有3类防抱系统的车辆,对至少有一个直接控制车轮的每根车辆(桥)分别测定zAL。
接通防抱系统,踩下制动踏板,确认每个制动器都正常工作。以
根据3次试验的平均值,计算最大制动强度(zAL)。
zAL=0.849/tm
E.
E.6.1.1.2.1 脱开防抱系统或使其不工作,只对试验车辆的单根车辆(桥)进行制动,试验初速度为
E.6.1.1.2.2 zm的测定
以逐次增加管路压力的方法进行多次试验来确定车辆的最大制动强度zmax。每次试验时,应保持脚踏板力不变。制动强度应根据车速从
z=0.566/t
zmax为z的最大值,t的单位为s。
低于
从t的最小测量值tmin开始,在tmin(包括tmin和1.05tmin之间选择3个t值,计算其算术平均值tm,然后计算制动强度:
zm=0.566/tm
若实际证明,不能得到上述3个t值,可采用最短时间tmin。
E.
如后轴驱动的两轴车:
用前轴制动时,制动力=zm×P×g
前轴动态轴荷=Ff+(h/E)×zm×P×g
用后轴制动时,制动力=zm×P×g
前轴动态轴荷=Fr-(h/E)×zm×P×g
E.6.1.1.2.4 分别计算前后轴的附着系数及整车附着系数:
kf=(zm×P×g
kr=(zm×P×g
对装有1、2类防抱系统的车辆,计算整车附着系数:
kM=(kf×Ffdyn+kr×frdyn)/(P×g)
其中:
Ffdyn=Ff+h/E×zAL×P×g Frdyn=Fr+h/E×zAL×P×g
k值应圆整到千分位。
E.
E.6.1.1.2.6 特殊情况
对于3轴机动车辆,只用与双联桥组不相连的那根轴来确定车辆的k值。
注:在统一的试验规程达到之前,三轴以上的车辆和专用车应与技术部门协商。
对轴距小于
E.6.1.1.3 附着系数利用率的计算
E.6.1.1.3.1 对于装备1类或2类防抱系统的车辆,由ε=zAL/ kM计算附着系数利用率。
E.6.1.1.3.2 对装备3类防抱系统的车辆,将对至少有一个直接控制车轮的每根车轴(桥)计算ε。例如,对防抱系统只作用在后轴(桥)(2)上的后轮驱动双轴车,附着系数利用率ε由下式计算:
ε2= (zAL×P×g
E.
E.6.1.1.3.4 将ε值圆整到2位小数,检查ε≥0.75。
如果ε>1.00,应重新测量附着系统。允许误差为10%。
E.6.1.2 高附着系数路面上附着系数利用率的测定
在附着系数约为0.8(干路面)的路面上参照E.6.1.1.1、E.6.1.1.2和E.6.1.1.3试验。
E.6.1.3 附加检查
试验时,脱开发动机,车轮允许短暂抱死,当车速低于
E.6.1.3.1 单一路面试验
在附着系数小于或等于0.3和约为0.8(干路面)的两种路面上,以
注:这些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车辆且车辆稳定,因此不必完全制动使车辆停下。
表E.1 规室车型的最高试验车速
|
车辆类别 |
最高试验速度 |
高附着系数路面 |
——除满载的N2、N3类车辆外的所有车辆 |
0.8vmax≤ |
低附着系数路面 |
——M1、N1类车辆 |
0.8vmax≤ |
E.
E.6.1.3.2.1 高附着系数路面到低附着系数路面
当某一车轴从高附着系数路面驶向低附着系数路面kL时,kH≥0.5且kH/kL≥2,急促全力制动,检查直接控制车轮未抱死。
行驶速度和进行制动的时刻应这样确定,防抱系统能在高附着系数路面上全循环,并保证车辆以E.6.1.3.1规定的高低两种速度从高附着系数路面驶向低附着系数路面。
E.6.1.3.2.2 低附着系数路面到高附着系数路面
当车辆从低附着系数(kL)路面驶向高附着系数(kH)路面时,kH≥0.5且kH/kL≥2,急促全力制动,检查车辆的减速度在合适的时间内有明显的增加,同时车辆未偏离原来的行驶路线。
行驶速度和制动时刻应这样确定:防抱系统能在低附着系数路面上全循环,车辆以约为
E.6.1.3.3 对开路面试验
本项试验适用于装备1类或2类防抱系统的车辆。
试验开始时,车辆的左右车轮分别位于两种不同附着系数的(kH和kL)的路面上,kH≥0.5且kH/kL≥2,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通过高低附着系数路面的交界线。
以
试验时,可利用转向来修正行驶方向,但转向盘的转角在最初2s内不应超过120°,总转角不应超过240°。
E.6.2 满载试验
按规定将车辆加载至满载。
E.6.2.1 低附着系数路面上附着系数利用率的测定
参照E.6.1.1试验。
E.6.2.2 高附着系数路面上附着系数利用率的测定
参照E.6.1.2试验。
E.6.2.3 附加检查
E.6.2.3.1 参照E.6.1.3试验。
E.6.2.3.2 对装备1类防抱制动系统的车辆,进行对开路面试验时,测定其制动强度,要求
zMALS≥0.75×(4kL+kH)/5, zMALS≥kL
E.
E.6.2.4.1 检查初始能量符合制造厂规定。
E.6.2.4.2 踩下制动踏板,确认汽车的每个制动器工作正常,将气压辅助设备的储能装置隔离。
E.6.2.4.3 在附着系数等于或小于0.3的路面上,以不低于
E.6.2.4.4 制动时间t的确定
制动时间t由公式t=vmax/7确定(不得小于15s),式中t的单位为s,vmax为最高设计车速(km/h),上限为
若一次制动的时间达不到t值,可分阶段制动,但最多为4次。如果试验分阶段进行,则各次制动之间不应补充能量。从第2阶段起,为弥补开始制动的能量消耗,可考虑从E.6.2.4.6、E.6.2.4.7、E.6.2.4.8规定的全行程促动/制动中减去一次。
E.6.2.4.5 对可挂接气制动挂车的车辆,试验时应关闭供气管路,并按照GB 12676-1999中6.17.1.1 b)在控制管路中连接一个容量为
E.6.2.4.6 在车辆静止状态下,储能装置的能量水平与ts制动结束时相同,使发动机停止运转,或切断对储能装置的供能,对行车制动连续进行4次全行程促动。
E.6.2.4.7 当进行第5次制动时,车辆至少能够达到规定的应急制动效能。该要求可通过在高附着系数路面上的试验检查,也可通过测定第5次制动时的管路压力进行判定。
E.6.2.4.8 对可挂接气制动挂车的车辆,在上述第5次制动时,还应保证控制管路的压力不应低于以初始能量全行程制动时所获得的能量水平的一半。
E.7 挂车试验
E.7.1 挂车附着系数利用率的测定
以空载车辆,在具有高附着系数的路面上,仅用挂车制动进行列车试验。
注:如果试验路道的附着系数太高,防抱系统不能全循环,可在附着系数较低的路面上进行试验。
试验是制动器温度低于
E.7.1.1 全挂车
E.7.1.1.1 接通防抱系统,以
E.7.1.1.2 计算挂车的制动动强度zRAL
zRAL=[zCAL(FM+FR)-0.01FCnd-0.015Fcd]/FR
E.
对于一个前轴i:
FbRmaxi=zCmaxi(FM+FR)-0.01FCnd-0.015Fcd
Fidyn=Fi+[zCmaxi(FM×hD+g×P×hR)-FWM×hD]/E
kf=FbRmaxi/Fidyn
对于一个后轴i:
FbRmaxi=zCmaxi(FM+FR)-0.01FCnd-0.015Fcd
Fidyn=Fi-[zCmaxi(FM×hD+g×P×hR)-FWM×hD]/E
kr=FbRmaxi/Fidyn
kf和kr值应圆整到千分位。
附着系数kR应根据动态轴荷按比例确定。
kR=kf×Ffdyn+kr×Frdyn/(P×g)
式中:
Ffdyn=Fi+[zRAL(FM×hD+g×P×hR)-FWM×hD]/E
Frdyn=Fi-[zRAL(FM×hD+g×P×hR)-FWM×hD]/E
E.
ε=zRAL/kR
将ε值圆整到百分位,检查ε≥0.75。
如果ε>1.00,应重新测量附着系统。允许误差为10%。
E.
E.7.1.2 半挂车和中置轴挂车
防抱系统工作,以
E.7.1.2.2 计算挂车的制动强度zRAL
FbRAL=zCAL(FM+FR)-FWM
FRdyn=FR-[FbRAL×hk+zCAL×g×P×(hR-hk)]/ER
zRAL=FbRAL/FRdyn
E.
FbRmax=zCmax(FM+FR)-FWM
FRdyn=FR-[FbRmax×hk+zCmax×g×P×(hR-hk)]/ER
k=FbRmax/FRdyn
E.
ε=zRAL/k
将ε值圆整到百分位,检查ε≥0.75。
如果ε>1.00,应重新测量附着系统。允许误差为10%。
对装备A类防抱系统的挂车还应在低附着系数路面上参照E.
E.7.2 附加检查试验
E.7.2.1 单一路面试验
车辆空载,在具有良好附着系数的路面上,以
E.7.2.2 本条规定只适用于装备A类防抱系统的车辆。当左右车轮处于能产生不同制动强度(zRALH和zRALL)的路面上时,其中zRALH/εH≥0.5且zRALH/zRALL≥2,车速为
在这一条件下,对装备A类防抱系统的挂车测定其空载时列车的制动强度zCALS,教育处出挂车的制动强度zRALS,要求
zRALS≥(0.75/εH)×4(zRALL+zRALH)/5,zRALS>zRALL/εH
如果εH>0.95,则取εH=0.95。
E.
E.7.3 能耗试验
E.7.3.1 挂车空载在具有良好附着系数的平面路面上进行试验。
E.7.3.2 将挂车制动器间隙调整到尽可能小,保证整个试验过程中,比例阀/感载阀(装备时)置于"满载"位置。对气制动系统,挂车储能装置的初始能量应相当于挂车供气管路接头处压力为0.8MPa时的能量。
E.7.3.3试验期间,应切断对挂车储能装置的供能。
E.7.3.4 以至少
E.7.3.5 若一次制动时间不能达到15s,可分阶段进行。制动期间,不应向储能装置补充能量。但从第2阶段起,向制动气室充气的额外能量消耗应于考虑,例如,可采用下述试验程序:
在第一阶段开始时,检查挂车储能装置的初始能量相当于挂车供气管路接头处压力为0.8MPa时的能量。以后的各个阶段开始时,在制动后,储能器中的压力不应低于上阶段制动终了时储能器中的压力。
以后各阶段的制动时间从挂车储能器的压力等于上阶段制动终了的压力时算起。
E.7.3.6 制动试验结束后,车辆静止,对行车制动进行4次全行程促动。
E.7.3.7 在第5次制动时,检查工作回路中的压力足以使车轮周缘制动力之和不小车轮最大静载荷之和的22.5%,并不会使任何制动系统未经防抱系统控制而自行制动。该项试验可通过在高附着系数路面上进行制动测定。
E.8 协调性检查
E.8.1 对允许挂车接挂车的牵引车和气制动挂车,检查制造厂提供的制动协调性计算,确认其在满载时满足GB 12676-1999附录A提出的要求。
E.8.2 装备3类防抱系统的车辆,如果有一个车轴(桥)(或桥组)没有直接控制车轮,应通过计算来检查该轴(桥)(或桥组)的附着系数利用率和车轮抱死顺序的计算结果是否满足GB 12676-1999附录A中不同制动强度和载荷下的附着系数利用率和车轮抱死顺序的规定。
若发现附着系数利用曲线不满足要求,则进行附加的动态试验。
E.8.2.1 防抱系统不工作,以
E.8.2.2 检查至少一根后轴的车轮不比前轴的车轮先抱死。
E.8.2.3 载荷分配被用来作附着系数利用计算。
E.8.3 如果N2和N3类越野车装备切断或改变防抱系统控制模式的装置,则应切断或改变控制模式,检查其能满足GB 12676-1999附录A的全部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