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公司收不抵支转外包 协作单位为求盈利“猫腻多”,消费者大多选择不了了之,今年以来收到相关投诉不到10起。
“高速公路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将拖车服务外包给协作单位,而当一项服务性工作变成营利行为,自然就多了很多‘猫腻’。”11月30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四川高速公路“天价拖车费”、强行拖车、强行指定维修场所等乱象出现,最大“病根”在于清排障作业收费标准未能与时俱进,至今仍执行15年前旧规。
一类车(10座以下轿车等)基价5公里以内150元,每增拖一公里加收8元……这是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在2000年下发的《高速公路清排障作业收费标准》。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4年成都公布的交通拖车收费为:一类客货车基价(10公里以内)250元,每增拖一公里加收10元。“市级新调整收费标准明显高于省高速公路标准,说明15年前的标准已经远滞后于市场实际。”省高管局工作人员说。
“不赚钱可以接受,若还要倒贴肯定没有公司愿意干。”据省高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清排障服务为高速公路公司非营利项目,若按照四川省现行收费标准,高速公路拖车就成为了一项需要亏本提供的服务,于是为了转嫁风险,也为了减少人员设备投入,高速公路公司将这项工作外包给了第三方的协作单位来做。
只赔不赚,协作单位就为了赚吆喝?记者调查发现,事实情况并非如此。
“拖车赔钱,修车可能赚钱。”成都市民侯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拖车价格低,拖车公司会指定维修场所,否则就只负责把车拖到就近收费站,这样一来自己还要再联系4S店来拖车,过程十分麻烦,“其实并不放心拖车公司捆绑的维修服务,但为了省事,一般也就认了。”
“捆绑维修、提高收费标准等这样的乱象普遍存在,但真正会投诉的市民并不多。”四川省高管局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至今接到的关于拖车服务和价格方面投诉只有不到10起,一般情况下只要保险公司承担理赔,更多市民即便遇到拖车公司违规做法,都如侯先生一样选择不了了之。而高管局对此监管则存有一定的困难,除非接到举报投诉,否则很难抓到现行,“今年总共开展了两次排查行动,只有一家协作单位的违规行为在排查中被证实,但高速公路公司只需解除合约,另寻合作方即可,所承担风险被降到最低。”
既然收费标准脱离实际,四川省又为何15年都没有进行调整?“高管局向物价局提过几次,但苦于没有法律依据,不过现在这项工作有了推进的条件。”据介绍,于12月起正式实施的《四川高速公路条例》中不仅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由高速公路经营者组织实施,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规定了“指定维修场所,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这将对遭受诟病已久的天价拖车等高速公路乱象形成很好的规范作用,目前调整收费标准已经纳入计划,应该很快就会推出。”四川省高管局工作人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