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在钦州市国道325线北进城路口至旧桅杆坳收费站路段,一辆油罐车在公路上对另一辆大货车进行油料补给时被交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12月3日12时35分,钦州交警三大队民警按例在国道325线北进城路口至旧桅杆坳收费站路段进行路面巡逻,当巡逻至汽车北站大转盘路段时,发现一辆由钦州往南宁方向行驶的装满货物的大货车停放在道路中间,一辆车牌下方悬挂着“危险品”字样的油罐车同向停放在大货车旁边,两车中间连着一根管子,两车后方均没有摆放反光锥筒,也没有打开双闪黄灯,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对路面通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当民警见状上前查看情况时,只见两个司机模样的中年男子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神情都有点发慌,机警的民警觉察此事必有蹊跷,于是便快步上前查看情况。当民警走到旁边时,一股浓烈的柴油味儿迎面扑来,原来这辆油罐车在给大货车补给油料! 民警当即制止了这种危险的加油方式,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经过询问,两名中年男子承认是该车的驾驶员,其中油罐车的驾驶员黄某某交代,其长期为在半路上没有油料又到不了加油站加油的大货车进行油料补给,以此谋取暴利,没想到今天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最后,民警对两名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运载危险物品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条例,依法对黄某某开具了驾驶证扣6分并处罚款200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