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即将结束,在这一年中国家出台了不限行、不限购等诸多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这些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工信部数据显示:前11个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27.92万辆,同比增长4倍。那么,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到底有哪些新能源汽车政策发布呢?
两部委: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新能源电池除外
1月28日,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科技部:将完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体系和产业链
2月25日悉,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
目前,以动力电气化、结构轻量化、车辆智能化三大科技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大变革正在进行当中。意见稿当中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对电动汽车涉及的核心技术,如动力电池的单体比能量、驱动电机技术水平等涉及的具体参数提出了明确目标,将为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交通部: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望各地不限行限购
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权优先授予新能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运输企业。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对新能源出租汽车的运营权指标适当放宽。
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发布
3月24日,工信部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对企业要求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要求,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认证。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厂房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Wh,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kWh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00Wh。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亿瓦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