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从今年起,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正式实施。修改实施后废除了一些4S店霸王“规定”,消息面上来看对咱们卡友来说也是比较有益的。
至于政策是否能成功“落地”,暂不评论,先大致了解一下,掌握主动权。
● 可自由选择维修点 同样享受“三包”
以前我们都知道,如果自己在4S店里购置新车,如果在保修期内没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现故障,销售方有种种“理由”推卸责任。而综合卡车的使用运营环境,谁也不能保证车一点毛病也不出,出了毛病也只有乖乖到4S店进行维修保养,从而造就了一些“不透明”的收费项目。
新实施的《规定》就废除了这一条款。《规定》中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此消息推出后,也就是说卡友可自主选择维修保养点,即使出现质量问题,厂家或者4S店不能以“非官方维修保养点”为由拒绝车辆质保了。
● 无强制要求使用原厂件 可自选配件
《规定》中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内容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也就是说,卡友修车时,今后4S店不能再强制消费者购买原厂配件,车主可以自己选购。当然,可自主选购的意思并不代表“可安装劣质配件”。
结合现在零配件市场上乱象重生的局面,事关行车安全方面的零部件,卡友还是得自己权衡,切不可贪图便宜。
● 维修信息 将强制免费公开
简单来讲,就是说厂家和4S店有义务公开维修项目和收费标准,“合理”收费。
以后,卡友到4S店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如果对收费标准存在疑惑,可要求维修方出示明确的“收费标准”,某种程度上可以避免一些私自加价行为。
● 疑虑 新规落地真的有效吗?
从新颁布的规定来看,更多的是对一些存在乱收费行为、违规操作的4S店及维修部门起到一定的监管与督促。但是,新规落地后真的有效吗?
相信在很多卡都会想起这样一句话玩笑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么,4S店或者维修厂会不会通过其他办法来“变相”收费吗?这条利益链能够轻松斩断吗?答案我们都不知道,但是新规实施后,我们卡友就是监督者,遇到一些乱收费行为和违规行为,可以适当的曝光一些,决不能惯坏了歪风邪气。
● 编后语:
不管新规实施是否能够成功落地,至少能够让维修保养收费的乱象稍微收敛一些。而且,在遇到明显乱收费情况时,卡友有权要求对方出示明细收费标准及项目,在主动权上更有优势。大伙儿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