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毛驴,是昆明人对电动自行车的“爱称”,它价格便宜门槛低,又不怕堵车足够灵活,尤其是在昆明这样四季如春的城市,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但与此同时,很多行人和机动车司机却吃够了电毛驴的“脱缰”之苦,因它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基于这一现实,昨日,昆明市政协委员李桂仙建议:“应该把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纳入机动车管理,最大时速能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应购买交强险。”
4成以上交通事故源于“电毛驴”,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第一季度,昆明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30万辆,2015年一季度—昆明市发生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13起,占事故总数的26.5%,造成8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8.6%。
据李桂仙调查—昆明的交通事故报案中,4成以上事故“主角”是电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超速、走快车道、在路口与机动车抢道、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违规载货载人等。
委员声音,把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如今,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最高时速可达40公里以上的比比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者受伤重者死亡,后果非常严重。”李桂仙认为,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电动车交通违法得不到有效治理。与此同时,电动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以致电动车交通违法成了一种常态。
针对这些情况,李桂仙建议,应把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并在购买电动车时就把电动车管理规则附上,购买者需要签字确认已经阅读并知晓规则,并通过交通部门的不定期抽检,要求“车在规则在,规则随车行”。 她同时提到,电动车导致交通事故多发,而且电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伤财损后,一些本身经济能力较弱的驾驶人自身赔偿能力也差,难免引起纠纷。考虑到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应要求最大时速能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购买交强险,这样对受害人的保护会更加完善,也有利于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负担。
据悉,目前,在四川省广安市就有为“电毛驴”上交强险的政策先例,而且实施效果让市民感到满意。根据规定,广安市所有电动车都必须提供身份证、车辆来源证明、车辆检验合格证以及保险发票进行上牌,上牌费用中就包括第三方责任险、工本费和驾驶员人身保险3个项目。其中,90元的第三方责任险是强制购买,但未指定保险公司,而且投保金额可根据车主意愿进行提高,降低事故赔付风险;而驾驶员人身保险的购买则采取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