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2015年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资讯化部装备司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国家将推动建立统一的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制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对所生产(或进口)的所有动力蓄电池产 品进行编码,并建立追溯系统追踪动力蓄电池流向。编码应与电池产品及整车具有惟一对应性,编码应标识在动力蓄电池产品显著位置,且具有较高的牢固性。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指导相关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印发《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申请公告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公告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名称变化,企业合并、分立或兼并重组,企业产能产线发生较大变化,企业搬迁新址,其他重大变化。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国家充电标准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7930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T 20234等三项标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
状态: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预发布时间:2016年
2015年12月28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在京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 充电接口及通信协定5项国家标准。在交流充电部分,禁止采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直通电缆加普通家用插头的连接方式;针对大于16安培的充电方式强制要求在车辆 插座和供电插座安装电子锁和温度传感器,防止带电拉弧及过热引起的设备损坏和火灾等事故……
目的:该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国内销售的电动汽车和充电桩将采用统一的接口和传输标准,这将方便广大的电动汽车用户,并有利于我国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
四、《第一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名单》
状态:专家在做评审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在经历了两次征求意见后,今年6月2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最终尘埃落定。规定要求,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具有整车试制能力,具备完整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试制条件,包括车身及底盘制造、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自行试制同一型式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等。目前已经有一批非汽车企业在申请生产电动汽车资质,预计不久的将来,将会有若干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到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许可范围里。
目的:为那些有实力、有技术的进入者创造条件,允许他们进入到纯电动汽车生产领域,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
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细则》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前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牵头落实充电桩相关扶持细则。多位充电桩企业人士表示,未来可能出台对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补贴,补贴比例最高有望达到40%,充电站建设最高有望补贴300万。业内预期,补贴细则有望在2016年初公布。
目的:为完成充电基础设施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中提出的总目标,国家将对充电设施加大补贴力度。
六、《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
状态:正待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据悉,《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草稿)》已经制定完成,即将征求意见。草案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企业 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结及交易制度,不达标企业将有巨额罚款。根据草稿,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罚款纳入预算内,作为汽车行业节能管理专项资金, 其中40%用于汽车节能管理,60%用于支援企业为改善燃料经济性而进行的产品研发。
目的:该办法将建立一个更为完整的,以积分管理为基础的,有奖有惩的燃料消耗管理制度。中国汽车产业优胜劣汰,产业重组的进程将大大加速,有较强研发能力、重视节能减排的企业将获得极大地发展机遇。这也将成为主机厂积极研发、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强劲推力。
七、《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预发布时间:2016年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部等部门已经对低速电动汽车进行调研,统一的“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有望出 台。据了解,在山东,仅德州一个地级市,低速电动汽车的年产量超过10万辆,低速电动车制造行业和配套产业直接为德州市贡献超过50亿元的GDP,提供了 一大批工作岗位。全国低速电动汽车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北、河南等省,湖北、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山西等省份随着市场的发展产销量也在不断攀升。
目的: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引导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不合格企业或将被淘汰。”十二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即将结束,马上将迎来了”十三五“,这一阶段是新能源汽车发展最关键的一年。为了完成2020年500万辆的推广目标,我们预测”十三五“期间,国家将会出台一大波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届时,新能源汽车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
八、《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操作指南)》
状态: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2015年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江苏常州举办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 会”,会上发布了《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具备固定车位和不具备固定车位的私人用户需准备 的材料及建设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此外对配电容量不足情况、消防验收方面也有具体要求,具体细节还需进一步调研讨论。
目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九、《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状态: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上半年
12月1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资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拿到奖励的门槛,例如: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 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标准车,下同)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万辆、3.5万辆、 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此外,还明确了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例如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150km)与标准车折算比例为1:1等。
目的: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