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号,丰城新城交警中队查获一起校车严重超载事件,根据新修订的《刑法》第133条,该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据了解,这也是该市查获的首起校车超员入刑案件。
当天,丰城新城交警中队交警在河洲邮电新村路口进行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赣cb3***的校车内挤满了小学生,且车身明显不符合校车国家标准。交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车核载26人,实载60多人,属于严重超载行为。根据去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处拘役,并处罚金”。警方以校车驾驶员赖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交警部门提醒,从事接送学生业务的驾驶人,必须依法办理校车许可及驾驶资质手续,不能利欲熏心抱着侥幸心理开黑校车、超员车,否则,害人害己,难逃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