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福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信发布了一条信息,一名省内驾驶员收到了一张来自广州交警的奇怪罚单,竟是“罚款0元、记0分”。福建省交警总队提醒,这样的罚单也需要到窗口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
交通执法部门对超速10%以下的司机以双零处理,有人质疑此举太过宽松,起不到惩戒目的。但我们却不该忽视,双零之外还有驾驶人“须前往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处罚”这一款。即,双零处罚是以“警告教育”的方式呈现。从法理上解读,对于交通违法不严重的情形,“警告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惩罚方式。
但无论是驾驶人“无需到交警支队窗口排队”,还是“亲自接受处理”,又很容易给人留下“既浪费国家执法资源,也有戏耍司机”的口舌,从而被不少人称为是多此一举的“逗你玩”。这其实是一种误读。从现有交通违法处理程序看,因为是与其他违法驾驶人在同一窗口处理,所以并不需要额外投入;即便是比其他处罚多一道“教育”程序,但这样的成本如果能减少违法行为,那么也就取得了社会效益。
给予超速较轻者双零处罚,一方面表明交警部门打击“超速”的零容忍态度,另一方面,也是人性化执法的体现。因此,要求受罚人亲自前往交警部门接受教育,绝非“逗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