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3月12日报道 在不同机构发布的多个汽车投诉榜单中,汽车销售欺诈都成为被消费者投诉的重灾项,在某些榜单中其占比更是高达50%以上。
销售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合同欺诈等。整个汽车销售场景中,消费者自进入4S店看车开始直到提车结束,都面临被欺骗的可能。因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销售商对消费者虚假承诺,引诱消费者上当。
最常见的案例是,消费者看车时发现车辆与商家事先描述不一致,导致定金无法退还;或购车后发现买到库存车,二手车,甚至事故翻修车。另外针对合同中的条款,销售商故意隐瞒新车状况,为解决资金流问题单方面抵押车辆合格证,造成消费者购车后无法上牌的现象也十分严重。
在汽车销售竞争越发激烈,新车销售变得越来越困难的当下,汽车销售商在销售环节表现出来的不诚信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深究其因,欺诈行为一方面来自经销商本身,为了完成销售目标实现短期利益而不顾品牌形象,故意为之。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汽车厂家对于经销商行为管控不力。
汽车消费者在遭遇销售欺诈之后往往会提出投诉,要求维修或赔偿。但法律往往并不给力,判决令人失望,而更多的消费者却因为时间精力成本限制,只能忍气吞声。另外,被寄予厚望的汽车“三包”法案并未起到应有的效果——“三包”法规剩余条款更多针对的则是汽车质量的退换及维修方面,对欺诈行为并没有过多的解释和处罚细则。
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者避免被欺诈的最好办法就是,选择有信誉的汽车品牌和经销商,并且加强沟通,针对不清楚的细节或对方的承诺都落实到书面,这些有助于发生纠纷后为自身提供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