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公安局通告透露,自2016年4月10日起,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通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查处。
本通告自2016年4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4月10日起外地临牌不得在上海外环线内(含外环线)行驶
2016-04-07 网易新闻 转载 浏览:2650
【政策法规】
据上海市公安局通告透露,自2016年4月10日起,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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