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将推广30000辆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桩28000个以上。2018年起,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100%选用新能源汽车。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扶持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推进海南省生态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海南省2016至2020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由50%逐年递增至90%;2016至2017年,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应不低于50%。
实施意见还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新模式,组建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联盟,利用社会资本和市场机制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海南一些企业正积极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例如,海航集团旗下创投企业小二租车,将开展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务。该企业在9日宣布,计划引入特斯拉,满足不断增长的高端用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