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早上8点44分左右,宝山逸仙路殷高路路口一辆公交车乱鸣笛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对司机进行下车检查,发现驾驶员似乎带着酒味,经检测,公交司机为酒后驾车,随即被警方带走。
昨日,宝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三中队两位民警在逸仙路殷高路路口附近进行常规检查,发现一辆99路公交车乱鸣号,于是上前处理。处罚时,民警闻到驾驶员李某身上有酒味,便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酒精含量为49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驾驶员解释称,自己是前天晚上喝了点酒,以为睡了一觉后就没问题了。
为了不影响车上乘客,民警安排另外一辆公交车将车上的乘客送走后,以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面临拘留和罚款处罚,并且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巴士集团接受采访表示,对于该驾驶员酒后驾车,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时间,根据警方最终的调查结果,对相应负责人、相关车队和管理人员按照规程将作出最严厉的处罚。并积极开展“纠陋习、降违章、降违法”活动,警示所有员工,吸取教训,拒绝再发生此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