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B类驾驶证年审大家只要记住以下4种情况就行。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1、A2、A3、B1、B2驾驶证免年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A1、A2、A3、B1、B2驾驶证年审无需体检表。
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A、B类驾驶证异地年审需提前一年备案
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
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A1、A2、A3、B1、B2驾驶证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将降级
持有A、B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
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