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前夕,大连发生一起严重三车事故。406路公交车为躲避一辆突然插队的本田思域,强行变道到对向车道避让,与对向车辆三菱帕杰罗发生严重对碰。结果公交车冲上路基,车身大量碎裂;思域尾部轻微刮碰。肇事的双方公交车司机和思域车主均未受到伤害。而完全无辜的三菱帕杰罗被撞翻,车内两人当场死亡;事故的详细经过请看视频:
关于这次车祸,很多人谴责思域车主跨双实线并道之后的刹车太过无良(当然这本身应该谴责),但详细观看视频记录之后发现,三车都有值得汲取的教训,都有各自的错。
错一:让速不让方向 这点大车尤其要谨记
思域的并道确实缺德,给公交车的反应时间并不多。这点我们下文讨论,我们先说公交车的处理方式:看到思域并线之后的第一处理方式是快速左打方向避让。按照正常的公交车视线来推断,思域根本不可能阻挡其前方视线,这个左打势必引发与对向车的相碰。
也就是说只要有权衡,有思考,有判断,公交车司机的动作都应该猛踩刹车,方向绝对不能左打。那么解释这个动作的唯一理由就是:公交车司机慌神了,下意识的左转向避让。
本来最多只是一次轻微追尾,公交车司机硬是变成了一起重大死伤车祸。公交车司机错在:没有遵循让速不让方向的避险法则,错误的应对导致了最恶劣的结果。再给大家普及紧急避险的原则:《民法》规定: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错二:小车故意别大车 有你这样找死的吗?
从视频来看,本田思域所在车道前方并无车辆,根本没有必要并道。要么是故意别车,要么是临时快速靠边停车(这个概率很小)。好吧,思域的确做得很出色,快速并道公交车道并刹车。
我们知道交警定责有个基本原则,如果是正向追尾,那么基本后车全责,但这是在无行车记录仪,靠口争辩的时候。公交车明显自带行车记录仪,发生追尾给交警看视频即可,这样的危险驾驶没道理不负全责。
可能有些车主会问,没有行车记录仪怎么办?除了口头争辩之外,其实刹车痕迹也可以部分还原现场的。就算退一万步,最终还是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危险驾驶,是你追尾全责。那又能怎样?这样的损害范围,只要买了保险基本都能轻松理赔。
反过头来说思域车主,据报道当时思域车内还有小孩。我只想说的是,比人都是大车躲都躲不急,你却还胆大到去挑战大车,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无知者无畏了吧,真要发生事故,哭都没地方哭去。
从视频来看,这是正常的城市道路,限速应该在50km/h-60km/h。而据现在非官方透露的消息,帕杰罗车速50km/h左右,公交车30km/h左右。考虑到帕杰罗碰撞前都有明显的刹车痕迹,刹得后轮都要离地了,公交车是明显侧摆分到帕杰罗上的正向冲击也没有那么大。
从撞车之后帕杰罗的车舱图来看,车体本身的变形并没那么严重。正常来说,这样的撞击速度和力度在安全气囊全部弹开的情况下,直接造成冲击死亡概率不大。没有不尊重死者的意思,等后续的处理结果看死否有未系安全带的因素。
最后,这起事故发生后,我相信很多人又会想起此前比亚迪唐撞朗逸的事件。反身又对比亚迪唐一个大大的赞。实际上这也完全没有必要,只要参与交通我们就有责任将损失做到最小。朗逸实线并线当然有错,但比亚迪唐完全部不刹车顶翻前车也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汽车每一次的交通参与都关系到所有跑到路上的其他车,走在路边的其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你可以愤怒,但不要将情绪付诸实施。因为你的报复不仅仅是A和B之间的互殴,你会伤及无辜。就像公交车和思域斗气,结果却让毫无过错的帕杰罗承担了最惨烈的后果。翻看视频同时还发现,路边有个带小孩的母亲,她们只是幸运的躲过了一劫。
所以,只要开车在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资格开斗气车。用车的“包裹”来逞强算个什么本事?要是真看不惯对方想约架,那找个无人无车的地方大战三百回合,我们都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