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68号)精神,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汽车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公安厅制定了《河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实施方案》。
其中,明文规定:洛阳、安阳、鹤壁、新乡、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十二市仍按原皮卡车进城不限行的规定执行;开封、平顶山、焦作、信阳、济源等五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对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上述技术特征的皮卡车型全面取消进城限制;郑州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大幅放宽进城限制。
在开展放宽皮卡限制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上,《河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
(一)拟制方案阶段(2016年3月)
河南相关部门针对国家三部委试点通知要求,拟制试点方案并上报国家三部委。
(二)实施准备阶段(2016年4月—5月)
相关部门开始实施准备阶段,在试点方案在获批准后,完善协调运转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进行任务分工和工作部署,完成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管理。
(三)全面展开阶段(2016年6月开始)
按试点方案全面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工作,落实政策规定和责任,加强皮卡车应用和交通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及时研究相关问题,补充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评估报告阶段(2017年7月)
在信息统计分析、及时评估调整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对试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试点评估工作报告并上报国家三部委。
今年2月底,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河北省、辽宁省、河南省和云南省开展放宽皮卡进城限制的试点工作。随后,得到了四省市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云南省、辽宁省河北省相继发声,公布了各省对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实施方案的具体实行细则。
此次,河南省有关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细则的出台,使我国迈开解禁皮卡的第一步完整了,这不仅有利于扩大皮卡车市场消费,促进汽车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城市相关部门创新运输管理和现代物流模式,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同时,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人们生活品质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