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凌晨1点18分,在京昆高速成都往广元方向路段发生了一起车祸,事发地点位于剑阁县城(剑门关)出口10公里处。据消防统计,车祸共有四辆货车和三辆轿车相撞,导致7人死亡,7人轻伤,一人重伤。
据现场施救的消防人员介绍,因事发地段堵车,且下雨路滑,一辆拉漆的货车刹不住车,撞在了前方的白色雪佛兰轿车,以及两辆黑色大众,将三辆轿车挤扁后,又撞上了前面拉蜜蜂的大货车,拉蜜蜂的大货车又撞上了前面一辆拉酒的货车,并且撞上了旁边一辆拉家具的货车。事故导致白色轿车上三人死亡,中间大众上三人死亡,拉蜜蜂的货车上一人死亡。
5月30日,交警部门经过调查,作出了责任认定,肇事大货车司机赵某某属于无证驾驶,同时,车辆的前两轴刹车片被取掉,导致车辆机械出现问题。目前,赵某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 两害相权取其轻 司机拆前轴刹车实属无奈
本文不提无证驾驶,就来谈谈司机取掉前轴刹车的这个行为。只要是开过几年牵引车的卡友应该都知道,司机取掉前轴刹车其实是迫不得已,在挂车和牵引车还没有ABS的时代,司机在踩刹车后,会产生拖车和挂车,刹车不同步的情况,就是拖车的刹车响应比较快,而挂车的刹车响应比较慢,在急刹时,会产生挂车推着拖车走的现象,容易出现车厢和车头的折叠,给司机带来非常大的危险。
而且在急刹车时,导向轮容易抱死,导向轮一抱死方向就会失控,而司机一旦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就无法规避很多风险。所以当时的司机普遍都会堵住导向轮刹车的管路,或者直接将刹车拆除。刹车拆除后,自然会影响车辆的制动性能,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好了,说完以前的事,再来说说现在,按照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的要求及GB7258-2012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对新生产车辆,实施危险品货物运输车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及总质量大于10000KG的挂车应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即安装ABS系统)。其实牵引车和危险品车要装ABS的规定在更早之前就已经有了,但是为什么现在牵引车和挂车都装上了ABS,有些挂车司机还是会拆掉前轴刹车呢?
● 有了ABS司机还要拆刹车 这究竟是为什么
在询问了几位老司机后我们得知,目前国产的部分ABS并不靠谱,在急刹时还是会出现前轮抱死的情况,所以有些司机还是会摘掉前轴刹车。那么问题就来了,ABS的性能不达标,这样的挂车或者牵引车为什么能拿出来卖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别说是ABS性能不达标了,就是高性能的ABS要避免产生这类前轮抱死的情况,都需要与整车进行良好的匹配。
这种匹配谁来做?
整车制造厂和挂车制造厂,但事实是,并不是所有的主机厂都会进行这类匹配。
没有做过匹配,公告实验怎么通过?
造假。
公告审核谁负责?
工信部。
工信部他们懂这事吗?
肯定不懂。
不懂为啥还把这权利不放?
这事我不知道!
另外拖车与挂车制动的同步匹配,目前基本没人在做这事儿,大家都是买一车头再到挂车厂买一挂车就拉走,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匹配,这也是许多司机拆掉前轴刹车的一个原因。
● 编后语
事已至此,肇事司机已经被批捕,因为拆掉前轴刹车的关系,司机的责任恐怕会更大。这里我不禁要问,车辆生产和技术上的问题,为什么最终让司机买了单。重型货车背着“马路杀手”的名号究竟是谁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