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属于国内一线城市,人多、车多交通拥挤。为保证市内道路交通顺畅,深圳市进一步加强对泥土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泥土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效果非常明显,相比之前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为保证这一良好的效果一直延续下去,深圳市发以下管理规定:
一、每天0时至24时,对泥头车在全市道路实施限制通行。因工程建设需要通行的,须在我局办理《深圳市余泥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泥头车是指用于从事余泥渣土、砂石运输的重型、中型自卸货车。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四、本通告自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12月1日施行。
具体申请地址与流程:
想要在市内通行的泥土车,必须申请办理《深圳市余泥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此证之前,须通过市交通运输委港航和货运局审核,取得泥土车辆档案号牌。这是办理通行证之前须要办理的手续,只有通过了才能申请。
受理机关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具体地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行政窗口(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B区西厅8、9号窗口),咨询、投诉电话:82107076,110。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行证窗口是对材料受理并进行审核的唯一单位。
2.审核能过之后会对材料进行上报审批,并打印受理回执发给申请单位经办人。
3.材料审批通过之后,先对进行申办的车辆给予发放临时通行证。
合理的实施交通管理措施,是制理交通拥堵、保证交通安全的不可缺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