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乌鲁木齐的举行的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返赃大会上陈列出了多项被盗物品,其中包含4辆自卸车和一辆油罐车,更为奇葩的是盗窃分子曾利用这些被盗车组成车队去赚钱!
● 妄想发财 连续作案数起
据失主李先生称自己花了40万元买了一辆自卸货车,平日里给别人拉土方、运垃圾赚钱。2014年10月28日,晚上把车停在家门口对面的马路边,第二天却发现车不见了。在丢车同时立马报了警,就这样这辆自卸车失窃了近2年之久。
据乌市公安局当地民警称,近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油罐车被盗。警方现场勘查后,通过视频监控,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轨迹,并在短期内破案。经讯问,一起系列盗窃大型自卸货车的案件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韩某自己曾经是一位大巴车司机也从事过出租车,对车辆比较熟悉。自己为了改善生活现状,从网上购买开锁工具,于2014年10月盗取了第一辆自卸车,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据犯罪嫌疑人韩某称,当时是准备把偷来的第一辆自卸变卖现金,但是当时听人说自卸车在矿区非常赚钱。于是,他决定将偷来的货车开到距乌鲁木齐市195公里的奇台县一个偏远的矿区,雇佣司机给自己赚钱。
● 反思:多行不义必自毙
尝到甜头的犯罪嫌疑人便一发不可收拾,连续盗窃3辆自卸车在矿区组成车队赚钱。由于偷来的车活动半径不能太大,只能从矿区老板处加油。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犯罪嫌疑人韩某物色了一辆加油车,偷来之后给自己的车队加油。还在妄想着发财的犯罪嫌疑人韩某在偷到油罐车不久后便被当地民警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暗无天日的监狱。
成功的背后往往伴随着艰辛与汗水,没有捷径可走。有个段子比较好,什么办法最赚钱?最赚钱的办法都写在刑法里面。凡是触碰法律边缘的事情千万不能去做,做了几乎就等同于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 编后语:
古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虽然人人都爱,但是这个取字就得好好思考了。人不能受到金钱的摆布,成为金钱的奴隶,做贪欲的傀儡。否则,只会使你深陷泥潭,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