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在办理临时号牌的时候需要携带交强险保单,这就已经和交强险挂钩了,所以如果车辆在使用临牌期间出险了,保险公司是会进行理赔的。另外,如果商业保险在此期间并没有生效,那么一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只能赔偿交强险理赔范围内的金额,超额的损失部分只能自己“埋单”了。
具体规定如下:
1、出险时间是在保险期限内,并且确定保险已经生效。
2、出险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临时牌照(注意临时牌照不能过期)。
3、出险地点必须是临时牌照许可的行驶区域内。上述内容对临时牌照的说明已经非常明显,但是关于临时牌照过期出险一事在仍然存在争议,而且有很多类似案例都申请了法院仲裁,问题的所在就是临时驾驶证过期安装规定不应该上路行驶。
临时牌照使用规定:
1、按照规定挂临时牌照。(不按规定挂临时牌照,扣12分,罚款200元)
临时牌照有两张,一张贴在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者右下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的位置,另一张则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的左下角。
2、不要有正式牌照后还挂临时牌照。
3、不要让临时牌照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