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自己”只为点亮别人,本是形容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如今却还真有人以火燃烧自己,但不是为了点亮别人,而是为了阻止交警查扣其电动车辆。
事发于6月20日晚上7点左右,位于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旁,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燃烧起来,司机也被烧伤。通过当地交管局于今日发布通报中了解到,该三轮车驾驶人员为阻碍民警查扣车辆,从而引燃自己。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正在医院救治。
据警方通报称,事发当日就是6月20日,红谷滩交警大队民警正在万达广场附近开展“五车”整治,当天下午6点25左右,民警发现该三轮摩托车正在候客,便上前对驾驶人予以警告,驾驶人承诺立即离开并不再营运。但在7点过5分左右,民警巡逻至凤凰中大道会展路口时,发现该驾驶人仍然在从事非法营运,遂上前对其依法查处。
在执法过程中,也就是7点11分左右,当事人拿出一个矿泉水瓶往自己身上淋,并立即上车准备强行驶离现场时,手中的打火机突然点火引燃了身上液体。民警同群众取来灭火器将其身上火苗扑灭,并拨打120救护车安排救治,据院方介绍,伤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经初步调查了解,当事人姓罗,女,1966年出生,家住南昌新建区。在今年的3月30日,罗某珍就曾假冒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被红谷滩交警大队查扣,期间因寻衅滋事受到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