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交执[2010]1200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15]825号)文件规定,西二环南段和南二环高速公路全线的金沙、丹灶、西樵、龙江、杏坛、勒流、伦教、榄核、鱼窝头9个收费站入口车道已安装了称台并取得计量部门合格规定、从2016年6月28日零时起,全面开展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禁止驶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客货分离
收费站入口车道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的管制措施、大型货车必须经专用道(超宽车道)称重检测后方可进入高速公路。
二、拒绝驶入标准
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三、实施时间
自2016年6月28日零时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