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召开“全市通行高速公路重点运输企业约谈会议”,会议通报了青岛市各重点运输企业在高速公路上的违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22家高速路违法较多的企业负责人被约谈,企业被“亮黄牌”。对于当前高速公路存在的交通问题,青岛市交警部门将采取降低最高限速值等五项措施来“护航”。
据了解,当前青岛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有些重点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今年以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查处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16余万起。
“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今年以来,我们的交通安全违法治理力度很大;二是反映出运输企业和驾驶员方面的安全隐患突出,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青岛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许光岩介绍说,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需要安全监管部门,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齐抓共管,方能见效。特别是重点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如何落实,使运输企业能够自觉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观,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是交警部门探索交通安全监管新模式的一个新的课题与发展方向。
● 交警出台5项措施 抑制事故发生
1.降低最高限速
对高速公路车流速差大、事故多发的部分路段实施限速,由原来的限速120公里降到100公里。同时加密、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预防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夜间时段的巡查密度和交通安全管控力度。目前,已对青兰、疏港1号、威青、龙青、青银(机场段)5条高速公路进行了限速。
2.严控国道省道
加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安全秩序整治力度。交警部门将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查严处。针对大货车夜间通行的特点,实行弹性勤务、错时勤务、合成勤务,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的作用,形成严密的查控网络,减少执法监管的盲区和空当。
3.抓拍闯禁大车
抓好智能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目前我市高速公路的智能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已经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下一步将针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加以完善,加密和增设监控点以及视频抓拍、能见度检测、可变信息标志等设施,更好地发挥智能管控作用。
4.完善联动机制
针对恶劣天气,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公路、气象等部门健全完善联勤联动机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各方面的力量同步启动、到岗到位,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巡逻管控、疏导调流等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紧抓重点企业
严格源头监管,联合交通、旅游、安监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车的安全管理,发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平台作用,落实动态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把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与保险、信贷、线路营运、行业准入等挂钩,做到“一次违法、处处受限”,促进企业和驾驶人守法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