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深圳市交警局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全市涉及货车的交通违法、交通拥堵及事故均呈上升趋势,货车违法已成为深圳道路交通的“毒瘤”。为净化道路通行秩序,降压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对症下药”,从8月1日起针对货车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8月起深圳交警对货车开展专项交通秩序整治 为期4个月
● 货车违法突出且成本低
近年来,深圳市道路上行驶的货车数量及装载量不断提升。货车因普遍行驶时间长、里程多、装载重量大的特点,导致机件磨损、老化较一般家用小车更快。如果保养不及时,极易导致坏车甚至自燃的情况。而少数货车车主为节约成本,在车辆养护过程中拖延保养时间,甚至选用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价廉物美”配件(如翻新轮胎等),更是加大了这一隐患。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货车坏车交通警情265宗、着火警情32宗,占全部车辆类型坏车、着火警情的大多数。与此同时,从交警路面采集数据来看,货车的交通违法比例较其他车辆高,并且货车最为常见的交通违法包括超载、超限、安全机件不全等,均是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
记者了解到,全市上半年发生涉及货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74起,共造成6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6.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71%、死亡人数上升45.24%、财产损失上升36.23%。
据介绍,货车的一些易发交通违法还极易引发事故,但是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较轻。如货车未粘贴反光标识是引发夜间追尾事故的重要原因,但按照目前的法律条款,处罚为罚款100元。交警部门表示,在下一次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时,会建议加大对货车未粘贴反光标识、装载超限等违法的处罚额度,提高违法成本。
● 货车事故更易堵路
6月3日凌晨3时46分,惠盐高速龙岗收费站往市区方向约3公里处发生的两辆货柜车相撞事故,现场一辆货柜车装载玻璃并散落路面,另一辆货柜车连车带货翻至护栏外,两辆货柜车均装载大量货物,需要对装载货物进行转移后才能进行拖移。事故造成该路段严重拥堵,最严重时往深圳方向车辆排队近10公里,往惠州方向车辆排队近7公里。民警对事故现场实行间隙性交通管制开展拯救作业,用时近20小时才将车辆拖离,恢复车道正常交通。
“由于货车相对车体较长、装载货物后重量较大的特点,一旦发生货车尤其是大货车的交通事故,占据道路资源相对较多,且现场清理的难度及所需时间也相对较多,易引发大规模拥堵,对交通的影响比较大。”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接报涉及货车的交通拥堵警情1086宗,同比去年812宗上升33%。
● 多项举措严管货车
从8月1日起,市交警局将针对货车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深圳市范围内行驶的货车必须粘贴反光标识,车灯等安全机件完备,号牌、车身干净,不超载、不超限、不超速。
据介绍,交警部门将针对泥头车、货柜车、人货车等不同种类货车的活动规律及违法特点,细化查处,“对症下药”。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通过铁骑队加强对货车的路面管控查处,还专门成立夜间整治组;通过大数据”平台,将货车纳入重点车辆管理,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车牌识别、停车场采集、民警路面信息收集等各项手段,逐步实现对进入我市的所有货车做到全天监管,实时预警;通过车辆年审,加强对货车的登记、检验力度,不符合规定的在整改合格前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是发现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大货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严格依法处罚,撤销其检验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创新查处手段,对货车超载非现场处罚,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设备自动比对、取证。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强调源头监管,行动期间会在货运企业、货运场站和物流集中站点等源头点开展安全排查、安全宣传和治理工作,并推动货运行业自律,主动拒绝超载、超限、超速等交通违法,交警部门正与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各货运行业协会推进筹建“反超”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