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出台引起了卡友的强烈关注,全国各地的进展情况也有所不同。
今日,笔者从黑龙江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日前黑龙江依然执行原来的超限认定,新规定何时执行尚未确定。虽然黑龙江还未开始执行该规定,但一石激起千层浪,高速公路管理局热线客服人员告诉笔者,今日已经有很多人就何时执行超限新规定致电咨询,笔者也是打了三次才打通热线电话,可见卡友对此事的高关注度。
原来交通运输部门对货车超限的认定,是依据2004年开展全国治超工作时制定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质量超过10吨”的标准,即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20吨,3轴车不得超过30吨,4轴车不得超过40吨,5轴车不得超过50吨,6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55吨,此项标准,是以普通公路承载能力为依据设定的。
而这次统一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车最高不得超过27吨,4轴车最高不得超过36吨,5轴车最高不得超过43吨,6轴及以上车辆最高不得超过49吨。具体超限超载标准还将根据车辆具体类型来定。据走访了解,对于该规定的出台,卡友对此反应不同,大多数仍然处于观望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