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下称政策),通知指出,对深圳辖区范围内的车辆购置、使用、充电设施建设和动力电池回收给予补助,购置补贴中,国家购车补贴加地方购车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价格60%,该政策适用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乘用车自9月17日起执行该政策。
据悉,该政策适用于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此外,在政策中还提出一次性充电补贴政策,对于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购车方,在车辆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牌照(营运车辆还需取得营运许可)后,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程序将充电补贴以充电优惠卡的形式发放给购车方,对实际使用的电量给予优惠补贴。
新能源乘用车(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充电优惠卡有效期5年。而对于购买载重3吨及以下的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深圳交通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600元一次性充电补贴。充电优惠卡有效期5年。
其实,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的减弱此前已有迹象。早在2016年2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就明确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补贴门槛将逐年抬高,补贴额度将大幅递减。比如,2015年续航超过80公里的纯电动车即可获补贴,到2016年续航100公里以上才能获得;2015年续航里程在100至150公里的车型即可补贴3.15万元,2016年就降为2.5万元。到2017年,预计除燃料电池车外,其余车型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再下降20%。2019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标准则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而此次深圳率先推出的减补贴政策,或许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将相继效仿,关于新能源汽车最新的补贴政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