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媒体发布的关于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核查情况的所谓“重要信息通报”,其中将宇通列入“标识不符(电池)8家车企”的名单,对此,宇通郑重声明如下:
1.该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宇通不存在任何“标实不符”的情况,也从未接到过任何处罚通知,请相关媒体及行业人士勿信谣传谣,一切以国家正规渠道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对于捏造事实、恶意传播不实报道的个人或群体,我公司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宇通始终坚持依法治企的组织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积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声明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