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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9月21日起专项治理“双排车”禁上高速公路

天津:9月21日起专项治理“双排车”禁上高速公路

【政策法规】 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下称《意见》),对下一阶段治超进行全面部署并发布《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下称《方案》),标志着我国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进入新阶段。根据新规,本市交管部门目前启动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自今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

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下称《意见》),对下一阶段治超进行全面部署并发布《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下称《方案》),标志着我国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进入新阶段。根据新规,本市交管部门目前启动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自今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路面查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 

高速公路天津9月21日起禁止“双排车”上高速公路

全面推进治理 加大查处力度

根据《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本市交管部门将按照五部局《方案》要求,通过强化路面查缉、严格车辆登记、加强源头监管,全面推进对车辆运输车的治理工作,包括加大对车辆运输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汽车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发展。

强化源头治理 不符国标车辆不予登记

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等标准,加强对重点车辆的查验,加强对申请注册登记的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还将联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在用车辆运输车申报录入工作,对已申报录入的《方案》公布之前已注册登记且按照《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装载的“单排车”,允许过渡运行。对未申报或超过更新改造承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禁止其上路运行,路面查缉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责令道路运输经营者整改,恢复车辆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

2018年7月1日起 禁止不合规车上路

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检查执法,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今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暂时允许《方案》公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路运行。

此外,交管部门将利用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对《方案》公布之日起注册登记的车辆运输车的检查,严格查处非法改变车辆外廓尺寸、非法装载及超限运输等行为。加强路面拦检治理,以高速公路联络线、快速路以及4S店集中区域为治理重点,加强车辆运输车行驶高峰时段、高峰路段的岗位警力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性治理行动。

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 “单排车”及单排装载

“单排车”是指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装载方式不得斜向装载、横向装载、三层装载,也不允许乘用车双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路运行。

什么是“双排车”有哪些危害

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属于重度改装的车型,按照国家标准,车辆运输车型装载量6到7辆,非法改装后装载量达21到24辆。

“双排车”带来的安全隐患显而易见。首先车辆加宽之后,易与两侧车辆、交通设施等发生剐蹭,同时严重干扰两侧视线,司机看不见两侧或后方障碍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超载的拖挂车还将加大轮胎负荷,加大了发生爆胎的几率。而且由于单次运输非常多的车辆,一旦发生意外,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非常大。此外,由于超载,公路、桥梁的寿命也极大地缩短了。


文章标签:双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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