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审议。2016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该《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兰州人大网,全文查看《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意见建议,可将邮件发送至:lzrdfgw@163.com;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意见建议,信函请邮寄至: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730030),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字样,联系电话:8459452,联系人:张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