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大连市淘汰黄标车专项工作方案》和《大连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年底前,我市确保完成4070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主动报废最高可获39000元补贴
为了调动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根据《大连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提前申请报废且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车主,根据车型及注册登记时间的不同,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
年底前不主动申请报废,将强制注销
在实施淘汰补贴政策的同时,我市多部门将对黄标车联合实施专项整治。黄标车车主如果今年年底前不主动淘汰黄标车,就意味着在得不到补贴资金的同时,黄标车还将被强制注销。
据介绍,市公安局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清理僵尸车。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期将机动车交售给取得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处理,并将报废淘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对于逾期未办理注销的黄标车,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年底前予以强制注销。对于营运性质黄标车,年底前,交通局各级运管机构注销回收或公告作废所有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并督促车主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已实际退出营运并符合淘汰补贴条件的营运黄标车免于处罚。此外,在主城区对黄标车禁行,严厉查处,发现一台,处理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