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频道首页 - 政策法规 -

上海网约车新规草案:需沪籍沪牌 轴距大于2700

上海网约车新规草案:需沪籍沪牌 轴距大于2700

【政策法规】 10月8日,节后第一天,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阅读细则我们发现,草案中对网约车运营车辆和司机提出了新的规定,其中司机需要上海市户口,车辆需要沪牌且其中网约车为燃油车辆的,车辆轴距应达到2700毫米以上;为新能源车辆的,轴距应达到2650毫米以上。

10月8日,节后第一天,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阅读细则我们发现,草案中对网约车运营车辆和司机提出了新的规定,其中司机需要上海市户口,车辆需要沪牌且其中网约车为燃油车辆的,车辆轴距应达到2700毫米以上;为新能源车辆的,轴距应达到2650毫米以上。

继国务院颁布有关网约车合法化的相关意见后,坊间对于各地区实施细则猜想纷纷。多集中在从事网约车业务资格认证等问题上,而上海发布的草案拟实施“沪人沪车”将拉开将来地区网约车规范化的序幕。

以下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文件原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构建与城市客运交通结构相适应、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约租车协调发展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本市起草了《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1日。

一、邮寄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1301室,邮编:200125

二、电子邮件:shjtw@shanghai.gov.cn

文章标签:网约车 
商用车网广告位招租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来源:盖世汽车资讯,本站只做展示,并不代表本站赞同或附和文章观点,内容如有不当,请通过客服热线通知我们删除。
ICP营运许可证编号:鄂B2-20100155/鄂ICP备08007314号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商用车网由随州市金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触屏版
  • 商用车之网
联系方式:624748671

周一至周日(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