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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网约车细则: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需110千瓦以上

大连网约车细则: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需110千瓦以上

【政策法规】 10月25日消息,大连市发布《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司机需具有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且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10月25日消息,大连市发布《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司机需具有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且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以下为细则节选:

第十一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嵌入式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发票打印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籍所在地为本市行政区域;

(五)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8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170千米以上;

(六)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无暴力犯罪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章标签: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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