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消息,大连市发布《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司机需具有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且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以下为细则节选:
第十一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嵌入式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发票打印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籍所在地为本市行政区域;
(五)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8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170千米以上;
(六)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无暴力犯罪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