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应用,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争将超过10万辆。其间,新能源公交车将超过7000辆。
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将达7000辆以上
经常乘坐公交出行的市民不难发现,在乘坐608路、5路等大型公交时,车辆刚起步的时候是听不到发动机轰鸣的,只有车速上来后才会有发动机声,这便是新能源混合动力公交。
据悉,陕西省将在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基础上,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未来5年西安市将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或混合动力公交专线,其他各设区市将开设1至2条专线示范运营。
按照要求,西安市2016-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年更换比重分别达到45%、50%、55%、60%。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汉中市2016-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年更换比重分别达到20%、25%、30%、35%;榆林、安康、商洛、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2016-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年更换比重分别达到15%、20%、25%、30%。
预计到2020年,全省的新能源公交车将达到7000辆以上,占到全省公交车保有量的50%。
逐年扩大新能源车应用规模
陕西省将积极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办公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2016年,省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比例不低于30%,以后将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在网约出租车日益便利的当下,我省将鼓励网约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物流、环卫、邮政用车等专业车辆在新增或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30%。
按照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原则,我省将简化新能源车的审批程序,优化用地政策,完善用电价格,加快建设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电站等设施。推动建立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将不低于10%
使用新能源车,充电是用户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按照要求,全省各设区市要研究制订本地区充电设施配置方案,在建设过程中,我省将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对充电设施投资(不含征地费用)将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
2016年起,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具备充电条件的车位将不低于10%。
鼓励推广以小时计费、随取即用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模式,方便消费者使用新能源车;将设立新能源汽车服务绿色通道,减少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新能源乘用车可享受走公交车道、免费停车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