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垦利交管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查处1起危化品运输车辆未配备押运员的违法行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运输企业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了深刻的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自觉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16-10-28 中国山东网 转载 浏览:6753
日前,垦利交管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查处1起危化品运输车辆未配备押运员的违法行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运输企业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了深刻的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自觉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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