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于2016年8月30日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以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予以处理。
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则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前款规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记录累计计算周期,从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算起,可跨自然年度。
这就意味着:自9月21日起,如果你超限运输超过三次,就会被吊销运输资格!
而在卡友们还在为超载会被扣分而愤愤不平的时候,已经有卡友因超限运输超过三次被吊销了道路运输证!而这条新闻,在卡车司机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近日,记者从浏阳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了解到,湘A8C673、湘A8C829因一年超限3次以上被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另有8辆车超限2次,将面临警告,并被重点监管。
今年5月5日下午6时,镇头镇的陈某驾驶牌号为湘A8C673的从江西上栗运货送往长沙。按照规定,这辆四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经过检测,该车超限17.18吨,被处罚款3000元,并卸载后放行。
第一次超限被查,陈某还写下了承诺书:今后保证不再超限超载。然而,5月17日上午8时,这辆车又因超限6.18吨被查,5月23日凌晨4时40分,因超限3.98吨,第三次被查,6月30日凌晨3时,因超限5.68吨,第四次被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除了湘A8C673非法超限4次,还有湘A8C829分别于4月9日、4月11日、5月12日3次非法超限运输被市公路局查获,并进行处罚。
此外,还有湘A8C838、湘A8C411、湘A8C817、湘A8D006、湘AC3360、湘AB0426、湘A8B257、湘A89405已超限运输被查处两次。对这8辆车,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将通知车主、驾驶人或相关货运企业,对其提出警告,并进行重点监管。
据了解,浏阳市从严治超以来,已分3批次吊销5辆超限3次以上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治理力度在长沙地区属首开先河。
严格依法治超本来是一件好事,如果全国各地都是按照浏阳交警的力度治理超载超限,货运价格肯定回升,卡车司机也会从中受益。但是现在各地治超力度不一,有很多地方依然超载如故,这就让卡车司机陷入了不超载赔钱,超载罚款扣分扣车甚至要被吊销运输资格的地步。我们真诚的希望“史上最严治超”真的可以让全国道理执法者一起按照最严的标准来治理超载超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运动式执法,既无法根治超载,也坑苦了卡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