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只需拥有居住证或海口市户籍,就可以在海口市当网约车司机,这一消息的发布让在海口打工准备开网约车的外省青年小王松了一口气。在国内各大城市纷纷出台网约车新政只许本地人开网约车后,小王一直迫切的等待旅游城市海口的网约车政策。
11月10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发布《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将于11月10日至16日将对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电子邮件、传真与信函邮寄的方式向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海口市的网约车新政征求意见稿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采用7座及以下乘用车,其中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750ml,未像其他城市对轴距作出硬性要求;在海口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还应该拥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应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出租车乘客险。
对于网约车的监管,海口市的征求意见稿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乘客、驾驶员投诉受理制度,公布受理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投诉和监督。乘客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答复不满意或在办结时限届满后未收到答复的,可以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次投诉,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配合调查。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将相关信用记录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做出行政决定的单位门户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不良记录书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