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东莞市莞城交警大队发出最新通知,广东省违章全面记分政策将增加过渡期,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早前消息,广东省交通管理局发出通知:2017年1月1日,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2017年1月1日之前产生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以及从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交通违法,将按照新政策进行记分。
现在东莞发出的最新通知就是说,原来的期限有变,还没有来得及处理违章的车主可以先缓一下气。只要在2017年7月之前,完成处理2016年12月31日前的交通违法行为,即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最新通知具体细则如下:
一、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三、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期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解读一:何为全面记分?1.目前全面记分地区:广州、深圳、东莞;
2017年开始:广东省所有地区。
2.目前全面记分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
2017年开始:所有车辆。
3.目前全面记分行为: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
2017年开始:所有记分的违章,应记必记。
解读二:过渡期并不是指全面记分的实施日期1.全面记分政策是在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没有过渡期;
2.该过渡期是指处理违章的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违章在过渡期内处理,即按照原有记分政策,不记分的还是不记分;但过了过渡期,即2017年7月1日开始,之前所有未处理的违章都要记分,也可以说是算旧账。
提醒:尽早处理违章,勿影响驾照年审虽然处理目前交通违法行为的过渡期还有半年,但笔者建议各位还是尽快处理,同时注意各自驾驶证的记分周期,别到了需要满分学习、甚至造成驾驶证降级的后果才来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