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工信部网站公布了7家涉及“骗补”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分别是金华青年汽车、上汽唐山客车、重庆力帆乘用车、郑州日产汽车、上海申沃客车、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重庆恒通客车。并对7家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方式包括撤销7家公司问题车型产品《公告》,暂停7家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责令7家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去年12月20日工信部对涉及“有牌无车”的4家骗补企业包括苏州金龙客车、河南少林客车、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深圳市五洲龙汽车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传递出国家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的态度和决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苗圩在2017年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上强调未来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骗补行为。此次7家企业收到处罚决定书预示着打击“骗补”进入处罚执行期。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去年4家企业“有牌无车”的现象不同。此次7家受罚企业的违规行为更为复杂化,时间跨度也更大。金华青年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上汽唐山客车有30辆车未安装电池和电机控制器,15辆车未安装电池,30辆车电池安装不足、5辆车未安装电机控制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公告不一致;郑州日产汽车有88辆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辆车电池生产企业与公告不一致;上海申沃客车有79辆车在2015年末尚未安装电池但已开具发票并登记上牌;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119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与公告信息不一致,其中100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电池生产企业与公告不一致;重庆恒通客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7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之复杂,违规时间之长触目惊心。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促进汽车产业转型,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紧迫任务,打击“骗补”行为才能保障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