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针对日前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此前格力电器宣布与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银隆”)签订了一项不超过200亿元合作框架协议,引发深交所关注,要求格力电器就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宜进行分析分析和详细说明,并作必要的风险提示。
首先,格力电池对双方关联交易的类别、内容、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等进行了披露和说明。
按照计划,格力电器向珠海银隆采购新能源车辆及储能设备的金额预计为10亿元。预计向珠海银隆销售智能装备产品金额预计为80亿元,截至披露日已经发生的金额为19.5亿元;另外预计向珠海银隆销售工业制品金额为110亿元。已经发生的金额30.49 亿元,为2015年交易完成的金额。
珠海银隆指出,以上向珠海银隆销售智能装备和工业制品的交易绝大部分发于 2016 年,2017 年仅向珠海银隆签约智能装备 0.17 亿元,19.33 亿元系上一年度合同的延续执行。
在回复函中,格力电器还对与珠海银隆的预计交易金额的必要性给出了充分合理的解释,并对珠海银隆未来的业务发展表示了充分信心。格力电器透露,2016 年公司向珠海银隆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交易金额共计 49.82 亿元。
据披露,珠海银隆 2016 年共销售纯电动客车超过 5000 辆,较 2015 年接近翻倍,其业务情况发展较好,预计营收与净利润均将成倍增长。
珠海银隆已启动在成都、天津、南京、兰州等基地的客车和电池项目建设,预计 2017 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在 2016 年基础上继续实现大幅增长,目标为实现 30000 辆左右新能源车辆的销售, 实现营业收入300 亿元人民币左右。
格力电器还指出,如以上关联交易全部完成,可为公司营业收入带来 162.4 亿元的增长。但同时提示,由于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无法对利润情况准确预计。 实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的影响将根据双方最终的合作情况确定。
对于2017年双方合作金额200亿元,格力电器表示,上述金额系公司与珠海银隆的初步合作意向仅为预估的最大金额,考虑到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较快,而珠海银隆的产能又将迎来大幅释放期,因此为双方今后合作方便,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双方合作事宜,确定 2017 年合作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不过实际的合作金额在上述框架内根据双方 2017 年业务实际发展情况最终确定。
对于双方关联交易的原因和必要性,格力电器指出,公司内部目前有物流车、大巴车及储能设备等刚性使用需求。珠海银隆产品完全能够满足公司的使用需求,公司向珠海银隆按照市场价格采购其新能源车辆及储能系统将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公司节能环保的定位,符合公司“打造百年企业”的发展目标。
同时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空调产品的大型电器制造商,目前产业链已延伸至汽车空调、电机电控等领域。珠海银隆如按照市场价格从公司采购智能装备、模具、铸造、汽车空调、电机电控等产品,公司最终可借助本次与珠海银隆的合作,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储能以及电池制造装备领域,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
最后,格力电池还表示,公司将通过储能系统(包括储能电池产品、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包括电动汽车主驱电机及驱动系统)、电池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等几大领域作为突破口,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及电池制造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