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后简称通知),明确强调对无车承运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并规范试点运营行为,最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到目前为止,全国29个省(区、市)共筛选确定了283个无车承运试点企业。
通知中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手段,重点针对试点企业的“运输业务、运输资质、服务质量及信用、运行绩效”等内容开展动态监测,促进货运物流业的“降本增效”。具体检测内容包括:运输业务检测、运输资质比对、服务质量及信用监测、运行绩效监测,四大内容。
目前全国283个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分布在全国29个省(区、市),其中北京1个、天津11个、河北10个、山西7个、内蒙古5个、辽宁15个、吉林6个、黑龙江4个、上海12个、江苏24个、浙江14个、安徽13个、福建14个、江西5个、山东10个、河南13个、湖北10个、湖南14个、广东25个、海南4个、四川13个、重庆7个、贵州9个、云南5、陕西14个、甘肃7个、宁夏1个、新疆6个、新疆兵团4个。
编后语:随着无车承运人体系的正式建立,拥有整合社会零散运力资源能力的企业将逐步优化物流运输过程中的时效性以及经济性,同时建立起强大的可调度性,以达到社会运力价值的最大化。(文/王建鑫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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