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榆林市政府发布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规定,自2017年5月8日起,所有转入榆林市行政区域的汽车(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日期为准),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要求。
另外2017年6月1日起,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所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必须符合国五的排放标准要求。
如果到期在榆林市行政区内销售的不符合通告规定的车辆,销售企业不得进行销售,并且销售企业在销售车辆时应当向购车者告知通告内容。具体政策见下图:
目前全国已经进入了国五时代,如果有在该地区有购车需求的卡友们,在买车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排放标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